48365365重大安全事故
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重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园区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空港物流园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含5O00万元)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等级标准属重大(Ⅱ级、橙色)和特别重大(Ⅰ级、红色)范畴,主要包括以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1.危险化学品事故(火灾、爆炸、泄漏)。
2.特种设备事故。
3.建(构)筑物坍塌事故。
4.公共场所火灾事故。
5.防汛事故。
6.电力事故。
7.道路交通事故。
8.空难事故。
9.烟花爆竹事故。
10.需要上级部门紧急救援的其它事故(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园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5.本预案建立在各行业部门同类型应急救援预案的基础之上,侧重于对所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支援作用。因此,各行业(专业)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需满足本预案全部要素的要求,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消防、道路交通、电力和医疗等部门编制的行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作为本预案的重要补充。一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各有关行业部门预案先行启动,同时与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联系,并处于无间断联系状态。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成人员及职责
(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总 指 挥:王 健 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王其劳 管委会副主任
副 总 指 挥:郭 军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亢保利 管委会副主任
史占军 管委会副主任
王峥嵘 管委会副调研员
廉咏梅 管委会副调研员
成员: 李政北 管委会主任助理
李介敦 管委会主任助理、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局长
王亚军 管委会主任助理、地税分局局长
苏晓华 管委会主任助理、党政办主任
樊宏波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施 惠 纪检监察审计室主任
胡玉才 党群工作部部长
李 伟 经济发展局局长
辛鹏飞 财政局副局长
全彦军 建设环境保护局局长
乔 正 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张彦平 公安筹备组负责人
白昊东 国土分局副局长
康俊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空港水务
公司总经理
巴音吉日嘎拉 空港燃气公司总经理
李来生 鄂尔多斯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李玉海 北师大鄂尔多斯第二附属学校校长
雷 燕 空港物流园区祥惠苑社区主任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职责
1.负责研究、拟定园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的措施办法。
2.指导协调园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指导园区行业部门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承担园区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4.组织指导园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
5.指导、协调园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术装备保障工作。
6.依法组织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实施资质管理和救援能力评估。
7.承担园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平台和通信信息网络运行保障工作。
8.根据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
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内设机构和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内设机构及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一个办公室,四个工作组,分别是:
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主 任:王其劳
副主任:樊宏波
成 员:陈澎、高建国、王伟、杨倜
主要职责如下:
(1)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负责各有关部门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
(3)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
(4)负责接受并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按指挥中心的命令,启动预案;
(5)负责平时工作中和事故应急状态下的协调工作,完成指挥中心的指令和任务;
(6)对日常工作完成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依据有关规定提交实施意见。
2.抢险救援组
组 长:王其劳
副组长:张彦平、于青
成 员:郝东升、王新刚、高建国
主要职责:
(1)维护事故现场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清除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2)尽可能保护现场,为事故调查创造条件。
3.医疗救护组
组 长:史占军
副组长:李来生
成 员:市第三人民医院各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
(1)组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伤员进行迅速救治,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应急储备、供应;
(2)研究分析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伤亡特点,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医疗抢救方案;
(3)根据需要派出医疗急救队伍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医疗救护。
4.信息组
组 长:郭军
副组长:胡玉才、郝建忠
成 员:云丽霞、张涵
主要职责:
(1)负责根据指挥中心提供的事故情况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及时报道,对了解到的事故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指挥中心;
(2)及时、准确地收集和反馈事发地现场及各方面信息;
(3)负责信息的整理、存储和分析,编写简报和情况反映,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发布信息;
(4)做好信息通报和新闻发布会等工作。
5.物资保障组
组 长:廉咏梅
副组长:苏晓华、辛鹏飞
成 员:贾伦、格西格图
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采购、储备和管理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状态下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的调度使用。
(二)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公室职责:
(1)协助指挥中心总指挥、副总指挥领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联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应急救援指挥。
(2)协助指挥中心总指挥、副总指挥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其职责。
(3)协调解决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急需的问题。
(4)完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2.纪检监察审计室职责:
(1)负责对园区各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职责情况实施监察,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构成违纪的案件及涉及人员进行查处。
(2)参与园区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监督,调查核实有关监察对象的责任,提出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并对应急救援工作责任追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完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3.园区党群工作部职责:
(1)组织、协调和指挥应急救援宣传、报道工作。
(2)参与组织和指导新闻发布会。
(3)完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事项。
4.经济发展局职责:
(1)牵头负责园区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事故的物资保障和供应工作。
(2)完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事项。
5.园区财政局职责:
(1)落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日常办公经费。
(2)落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专家办公及活动经费。
(3)落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物资保障经费。
(4)落实应急救援专项资金,并及时划拨使用。
(5)完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事项。
6.园区建设环境保护局职责:
(1)组织制定重大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重大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为工程建设事故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4)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提供与环境相关的必要的数据参数。
(5)针对环境污染状况提出环境保护对策。
(6)完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事项。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
(1)组织制定和修订空港物流园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协调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内设机构的工作;
(4)负责联系专家组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5)完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事项。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事故伤亡人员因公死亡认定及工伤等级鉴定,做好伤亡人员接洽和安抚工作。
(2)完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9.园区公用事业管理局职责:
(1)负责协调指挥园区电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为园区电力事故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3)负责园区各类应急救援事故的工程机械调配工作,协调电力保障。
(4)负责园区森林草原防火的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完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事项。
10.公安筹备组职责:
(1)负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保卫、群众疏散和安置区的治安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参与组织、协调和指挥道路交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落实预备警力、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其它需要的物资储备。
(5)直接参与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6)协调附近公安、消防等力量救援。
(7)完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事项。
11.鄂尔多斯市第三人民医院职责:
(1)承办医疗救护组全部工作职责;
(2)完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事项。
12.园区其他部门职责:
空港物流园区内的任何部门和单位都要按照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接受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认真、及时、有效的完成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交办的有关工作。
四、预警预防机制
(一)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园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风险信息报送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根据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它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上报园区管委会。管委会将按国家、自治区、市委政府相关安全生产事故报送条例要求报送事故情况。
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园区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园区管委会报告,同时抄送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二)预警行动
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园区管委会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分析事故灾难预警信息,特别严重情况下建议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信息。
五、应急响应
建立分级响应的应急救援机制。即事发企业(或单位)——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园区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管委会)。特大事故发生后,其响应程序是:
1.事故发生单位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迅速调集园区内各类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全力开展救援工作;并在l小时内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园区各相关行业部门报告。
3.相关行业部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本行业应急救援预案,调集、指挥本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开展救援工作,并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保持联络状态。
4.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进入紧急状态,主要人员进入工作岗位,跟踪事态发展,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启动本《预案》。本《预案》启动后,其主要功能是调集、指挥各行业(专业)、各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增援,必要时领导到现场直接指挥,也可请求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增援。
六、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各行业部门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七、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需要具体协调安全防护装备。
八、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建立完善园区重大危险源信息库、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园区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机构和园区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二)应急支援与保障
1.救援装备保障
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指导、协调专业应急救援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部门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部门单位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部门单位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2.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并在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园区公安筹备组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和治安管理,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
3.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园区财政局协调解决。园区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工作经费按照国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十、监督与管理
1.公众信息交流
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
2.培训
人事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3.演练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各部门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各有关部门的专业应急机构组织演习结束后,形成总结报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备案。
十一、附则
本预案由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空港物流园区重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讯联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