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公用局组织机构信息 单位:48365365公用事业管理局 领导班子分工: 乔 正: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负责全面主持工作,分管行政综合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 越 陛: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分管市政环卫管理办公室等方面的工作。 杨海萍: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分管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等方面的工作。 内设机构:行政综合办公室、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市政环卫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 职能职责: (一)执行各级部门有关市政公用事业、农、牧、林、水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园区市政公用管理规章制度;承办园区公用事业管理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 (二)园区公共客运、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综合监察等行业行政管理,制订相应的制度并监督组织实施。 (三)审定园区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审定年度建设和维护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园区城市绿化、道路、桥涵、路灯、亮化、公共交通、公共卫生、户外广告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评审、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及维护;园区市政公用工程预决算资金的审核及分配,园区绿化、市政等资金的审核、拨付及使用情况的审查。 (四)验审园区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设计、施工、安装企业的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的质量及安全监督等工作。 (五)实施园区城市道路的路政管理,审批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的挖掘、占用;审定园区市政公用设施的年度养护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保障园区道路、排水、城市道路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完好。保障园区公共交通、公共照明等的正常运行并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六)规范园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市场;审核园区市政、公用事业经营企业的资质,制订和规范服务标准,并监督经营、服务质量;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经营企业人事编制的核定;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经营价格;协助审核和办理园区城市客运交通营运、排水许可等证、照。 (七)园区园林绿化养护标准的制定并监督组织实施。 (八)园区市政公用行业的管理费、设施有偿使用和挖掘、占用费、专有经营权出让费等费用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分配市财政拨付给园区公用事业的各项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园区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的审核、征收和减免工作。 联系方式:3853980 地址:空港物流园区鄂尔多斯大数据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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