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6-12-27 来源:新华社、人民日报、工人日报 作者: 访问量: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
全文共八条,分别为: 一、扎实做好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真正做到解民忧、暖民心。 二、切实保障节日市场平稳运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三、统筹安排好春运工作,保证群众节日安全顺畅出行。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 五、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六、坚持勤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七、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防各类“节日腐败”。 八、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其中,《通知》第六条指出,“要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充分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做好党内关爱帮扶工作,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等,关心工作在生产一线、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职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通知》第七条指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及时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坚决防止反弹。” 中央严令禁止的,你可千万别做: 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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